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对《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动力蓄电池高效再生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1.2万吨/年动力蓄电池高效再生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本项目设计年回收处理报废锂离子电池12000t/a,处理回收方案包括电池黑粉、铜、铝、铁等。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北里庄村东,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范围内。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项目锂电池拆解车间废旧锂电池粗破废气、焙烧热解工序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经 1套“二燃室+旋风分离器+急冷塔+活性炭喷射+SCR脱硝+脉冲除尘器+三级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处理后经1根 18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排放限值要求;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3排放限值;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浓度限值要求;SO2 及NOx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二噁英能够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表3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废旧锂电池破碎及筛分、落料包装废气分别收集后经 1套“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P2)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 能够满足《 区域性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表 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镍及其化合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排放限值要求,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3排放限值。项目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后经 1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排气筒废气氯化氢及硫酸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粗破及碳化热解设备均密闭运行,破碎筛选落料包装工序的粉尘集气系统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未被有效收集的无组织排放;项目化验室检测使用硫酸、盐酸,检测过程中会产生检测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硫酸雾、氯化氢,项目化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有组织排放,通风橱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根据分析可知,项目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厂界最高浓度标准限值;化验室未收集废气氯化氢及硫酸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拟建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收集进入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厂区回用;焙烧窑冷却段冷却循环系统冷却工序废水经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外排废水厂区现有冶金生产系统回用;项目实验废水及实验室器具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废气洗涤水(碱液喷淋吸收塔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回用于废气洗涤工序;除雾器工序吸收水收集至急冷塔工序冷却用水池回用不外排。拟建项目废水不外排。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公用工程设备,采用隔声降噪措施主要有: 减振、安装消声器、建筑隔声、采用低噪设备等,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制氮废分子筛,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布袋、废滤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脱硝废催化剂、实验室废液、废水处理污泥及废矿物油等,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招远市黄金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6、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企业拟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4sGmocObexDh6o3wuAEDqg 提取码: bjms
2、纸质报告查阅方式和途径:
联系人:徐总 联系方式:13589874696 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可能会受到项目建设或运行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任何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络连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GJQIGVS164QQ0Ayyd7jzw 提取码: ftjz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将意见或建议填写至公众意见表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
邮寄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北里庄村东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福林
电话:13780991116
邮箱:zjjhahb@163.com
环评单位:烟台拉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202号电子大厦702
电话:0535-6386440
联系人:宋工
邮箱:luckyiso@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时间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